結婚快3年了
看著兩個習慣興趣不同的人怎麼磨合
應該是婚姻裡最有趣也最難搞的部分吧
伊喜歡逛的店有三類
文具店、CD店、3C店
只要路過、踏進去了
得出動怪手才能把他挖出來
一開始看他逛九大文具店、台隆手創館還鬆一口氣
拜託,文具店總不可能買到金條吧
殊不知伊天賦異稟
總有辦法在幾秒鐘之內搜尋到該店標價最高且標榜一堆特異功能的筆
然後在結帳的時候讓你倒抽一口氣
買CD是樂趣
因伊擁有寬容的心
對音樂不設防
故此伊買時全憑感覺、看包裝
從最悅耳、最空靈、到最莫名其妙、最機車的音樂CD都有可能獲得青睞
如今我已概括全受
只要他不要再把讓人聽了一把火的音樂設成鬧鐘音樂就好
伊遊說我贊成他買高科技產品的表情
每每讓我想起花田一路那個皮很癢的小孩吵著買電視機的畫面
『我不管啦~這是生活必需品啦』
即使我不斷指出以前買的這個用不到3個星期、那個撐不到2年
伊在當頭激情的片刻是絕對聽不下去我的逆耳忠言
辯論到後來就會面帶委屈地說:
『可是妳要買的時候,我都不會阻止......』
(說得沒錯,但我除了電鋼琴外根本沒買過什麼奢侈品阿)
後來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在傾家蕩產與夫妻失和間總得有個平衡點
於是我說
『每月該存的錢有存下來了
剩下的你想要怎麼用就用吧』
伊點點頭
那晚高高興興拉著我跟他一起去買玩具
願神賜給我跟伊
智慧與愛
做好祂的忠心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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